延付租金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
* 来源 : * 作者 : 启东律师、启东律师事务所
延付租金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
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,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,并且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搬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94条 【合同的法定解除】有下列情形之1的,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:
(1)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
(2)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,当事人1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;
(3)当事人1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;
(4)当事人1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
(5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第96条 【解除权的行使】当事人1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、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。对方有异议的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第227条 【租金的未支付、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。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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